张胜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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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区专职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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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经过有效辩护获得不起诉的聚众淫乱案

发布者:张胜永律师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303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X某因年少不懂法,误以为在私密场所多人HAPPY是个人自由,且无金钱交易并不违法,便多次参与相关活动,案发后被公安机关拘留并丢掉了工作。该案嫌疑人众多,作为X某的辩护人,我是所有辩护律师中第一个阅卷的律师,阅卷后我认为X某属于自首、参与次数较少且无前科劣迹,于是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并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请考虑不起诉,还指导X某向检察官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和状况,最终检察院经过听证后决定对X某不起诉,X某也决定痛改前非,再也不犯。

自由有底线,言行举止要合法,否则可能会付出惨痛代价。

案号:沪宝检刑不起诉(2024143号。

张胜永律师是一名致力追求公平正义的律师(电话:17521637408,微信同),2003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执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长宁区
  • 执业单位:上海久远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1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