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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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李中辉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6日|分类:拆迁安置 |552人看过

      陈某的老公王某父母已经去世且无兄弟姐妹,2020年6月,老家因拆迁分了1500万,陈某想要给自己的父母60万,用来给弟弟结婚用,可是王某说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陈某无权处分,不同意给陈某父母60万,并说如果陈某坚持要给,只能离婚。拆迁款数额一般都比较大,因为拆迁款导致夫妻矛盾的案件也有很多,那么拆迁款究竟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

   首先要看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就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一般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进行计算,此时补偿款应归属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但是如果补偿款考虑到同住人的因素,则补偿款属于房屋的同住人所有,由同住人进行分割。

   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上述案件中,王某老家的房产是王某结婚前的财产,根据《民法典》对婚后个人财产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上述案件中的拆迁款因为王某一人所有,陈某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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