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判例
一方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明细、投资汇款等证据证明是合伙关系的,应认定为合伙关系
就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产生争议时,主张成立合伙关系的一方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明细、投资汇款等证据予以证明,对方未能提供借据或利息约定等证据证明双方为借贷关系的,应认定成立合伙关系。
转自《公司法权威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判例
一方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明细、投资汇款等证据证明是合伙关系的,应认定为合伙关系
就合伙关系还是借贷关系产生争议时,主张成立合伙关系的一方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明细、投资汇款等证据予以证明,对方未能提供借据或利息约定等证据证明双方为借贷关系的,应认定成立合伙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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