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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志文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湖北谦牧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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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姬志文律师|时间:2018年07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416人看过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请注意,施暴者除了须具有上述行为外,还要对受害者的身体或者精神造成伤害后果,才构成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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