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凤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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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凤意律师代理未成年被告人诈骗案成功争取缓刑

发布者:苏凤意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1日 75人看过 举报

2026-09-11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未成年被告人系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学生,因社会阅历浅薄,受上线人员虚假利诱,跨省多市流窜作案,多次代收被害人现金、黄金等赃物,累计涉案财物价值达190余万元,达到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法定量刑区间。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被驳回,被告人持续被羁押。公诉机关初步研判认为本案量刑大概率在十年以上,无从轻及缓刑空间,且审查起诉全程未开展认罪认罚协商。苏凤意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核对数百页卷宗及流水记录,厘清被告人仅被动听从指令、未参与策划分赃的底层取手身份。律师多次会见安抚其情绪,引导其如实供述以固定自首情节,并指导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追加退赔被害人损失及预缴罚金。同时,律师持续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交书面辩护意见,虽未达成认罪认罚一致,但为庭审筑牢基础。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认定。被告人客观上参与了诈骗环节,但其是否仅起次要、辅助作用,能否依法认定为从犯并据此减轻处罚。其二,多重从宽情节的叠加适用与量刑突破。被告人具备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初犯偶犯、被诱骗参与、主观恶性小、主动自首、全额退赃退赔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能否在“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以下进行量刑。其三,缓刑的适用条件审查。被告人是否具备有效的监护帮教条件,无再犯风险,符合社区矫正标准,从而能够适用缓刑。

 

【裁判结果】

案件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辩护人围绕上述焦点精准发力,客观认可共犯定性但着重区分次要辅助地位,系统叠加各项从宽情节,并当庭提交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书。在律师的专业引导下,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完整表达悔罪态度。合议庭充分采纳全部辩护观点,认可辩护人的从轻量刑意见。法院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当庭解除羁押,成功规避十年重刑,得以回归家庭并重返校园。

 

【律师价值】

苏凤意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性的破局作用。面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初期预判十年重刑的绝境,苏律师制定阶梯式辩护方案。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精细化阅卷深挖从犯、自首等核心从轻事实,指导家属全额退赃退赔,最大化体现悔罪诚意;在庭审阶段,精准拆解量刑情节,系统叠加未成年人、从犯等多重从宽条件,并引入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当庭促成认罪认罚。苏律师凭借全周期跟进与多方沟通协调,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为未成年当事人争取到改过自新、重返校园的宝贵机会。

苏凤意律师,联系方式:18507509076,是江门市本地人,毕业后一直从事律师行业,深耕法律事务多年,熟悉本地司法实践...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江门
  • 执业单位: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407201711123829
  • 擅长领域: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公司犯罪、刑事辩护
广东国晖(江门)律师事务所
14407201711123829 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公司犯罪、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