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刘某与被告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于2019年7月4日立案后,依法公开审理了本案,该律师为原告刘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借款23000元及利息至清偿之日;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经审理后最终判决如下:一、被告沈某应于本判决之日起三日内偿付原告刘某借款23000元;二、被告沈某应于本判决之日生效起三日内偿付原告刘某借款利息,以23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自2019年7月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生效履行届满之日前实际履行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