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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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聚众斗殴可以判刑?

作者:赵鹏程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9次举报

  “聚众斗殴”可能大家听到这个名词,认为就是打群架或者一群人欺负其他人,只要没有出现命案,最多就是被行政拘留或者公安机关训诫、教育一番。其实,聚众斗殴行为在刑法上是有规定的,达到一定标准是会被判刑的。

  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了“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其所侵犯的客体就是社会公共秩序。

  所谓的“社会公共秩序”,是指通过法律法规、道德规范、风俗习惯来建立和维持的社会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

  公共秩序既包括公共场所秩序,也包括非公共场所秩序。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根据《刑法》292条第2款的规定,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斗殴的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其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目的和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聚众斗殴行为既然由刑法进行规制,足以见其社会危害性。其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

  所谓“聚众”,是指首要分子通过组织、策划、指挥、纠集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人同一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

  所谓“斗殴”,是指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聚众斗殴要求多人参与,但不要求斗殴双方人数都必须是3人以上,一方3人即符合要求,当然了一方1人,另一方2人的就不宜认定为聚众斗殴。另外,聚众斗殴不以使用器械为必要,徒手斗殴的也可以成立本罪,但会影响量刑。

  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做出聚众斗殴行为的,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就可以对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积极分子判刑,若符合第2款规定情形的从重处罚。


    文章来自于网络

赵鹏程律师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乌鲁木齐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650120********9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死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