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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1

发布者:朱松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4日|分类:劳动纠纷 |6096人看过

从2021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80元,二类地区2070元,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2元,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徐州市区执行二类地区2070元,五县及铜山区执行三类地区184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二类地区20元,三类地区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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