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松律师

  • 执业资质:13203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徐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公司法工程建筑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不支付抚养费,可以执行对方房产吗?

发布者:朱松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2251人看过

     家事无小事,处理不适当可能就会引发更大的矛盾,每一个拒付抚养费的背后都有一对撕的不那么体面的过往夫妻。

有些人出于无奈、抗争、不堪家暴选择离婚,但无论哪种方式,对孩子的影响都是终生的。

      出于对曾经配偶的恨,往往不愿意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情况下,负有义务的一方是要履行的。

执行法官可以在执行过程中查询其不动产的房屋及车辆登记信息后,将房产查封。如果有房产车辆仍然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支付的,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可以依法将他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也可以将查封的房产和车辆进行评估拍卖。所以,协商解决,莫让养育孩子这件事变得冷冰冰。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