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明华律师
司明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90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吉林-长春合伙人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18204303792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00-20:0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作者:司明华律师时间:2024年06月1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20次举报
2024-06-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 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 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三、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司明华律师,女,吉林大学法律系毕业,现执业于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01年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吉林-长春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220120********5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拆迁安置、房产纠纷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1220120********57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拆迁安置、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