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菲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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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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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随便复制粘贴的合同你敢用吗?

发布者:何菲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2日|分类:私人律师 |350人看过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的一间仲裁庭:来自重庆的A公司与来自内蒙古的B公司争锋相对,涉案合同纠纷金额高达千万。

庭毕。

仲裁员拉着两方的手,深情款款:两位远道而来辛苦了!感谢你们在全国众多仲裁机构中选择了我们,请问是因为我们的专业吗?

A公司与B公司,对望了一眼。

A:这个案子的合同我们当时是在网上复制粘贴的,就改了下合同金额,没注意管辖约定。

B:到上海来(打官司),老费劲了。

刚刚在仲裁庭上各执一词的双方,居然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仲裁员:。。。。。。。




考虑到部分读者对管辖的法律规定不了解而看不懂上述故事中的梗儿,我们在此简单介绍下:


商务合同中,甲乙双方可以就纠纷解决约定选择是去法院诉讼还是去仲裁委仲裁(专属管辖除外),双方是二选一、互相排斥的关系。

具体如何选择,主要结合仲裁与诉讼的各自优劣势综合考虑。

仲裁一裁终局,没有复杂的二审程序,具有短平快的特点,且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想在哪仲裁就在哪仲裁,但就是一个字:贵。

诉讼两审终审,不行再来次再审,诉讼费要便宜很多,不怕你不公正,但怕就怕程序多、进度慢。


上述案例中,A公司与B公司基于诉讼便利与经济原则,本可以约定比如在A公司或B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诉讼,但因为随便复制粘贴了一份合同,导致约定在了千里之外的大上海去仲裁。


去上海仲裁本身没问题,但问题在于,案例中的AB两公司就千万标的的交易能选择在网上复制粘贴一份合同,基本上是为了省钱没有委托律师专门去起草,上天有时候就是会捉弄人,怕啥来啥,越想着省钱结果越花钱。花去的差旅费、仲裁受理费都够两个公司请上两个法律顾问了,所以最终得不偿失。


免费的往往是最贵的,只是从消费者的心理角度出发,客户往往为获取到了免费的而暗自欣喜,没有觉察到免费背后的代价罢了。


当然,在互联网强大的资源整合功能下,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不否认复制粘贴带来的便利。但奉行拿来主义要懂得如何对复制粘贴的东西进行再加工。


一份发布在网上的模版合同,只要内容本身不违法违规,发布者无需对发布内容承担任何责任。所以,使用者必须要用火眼金睛判断自己所复制粘贴的内容是否完整、条款是否完善。


如不属于同类业务,基本可以判定每一笔交易都会有所区别,在谈判、履行过程中各有侧重,有的侧重交货时间、有的关注验收标准,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复制粘贴的合同进行针对性修改。


在一些企业中,由于涉及合同谈判、签约成交、履约跟踪往往是独立的,由不同的部门、人员负责,如果这家企业没有规范的合同审查流程,很容易导致负责谈判签约的业务人员一门心思只管成交而不计后果,如此操作必然会为后期埋下隐患。


也许有人会说,我复制粘贴了那么多份合同,都没有出过问题啊。凡事都有概率,如果踩雷的频次较高,也不会让那么多人沉迷在复制粘贴的道路上无法自拔。但一旦爆雷,所造成的后果不是你前面多少次复制粘贴节省下来的成本所能比拟的。


就好比停车,为了每天省10元钱的停车费,每天提心吊胆跟交警玩游击战,十天半个月下来,当你在为节省的停车费沾沾自喜暗自庆幸时,突然天降罚单,前面几天都白干了,甚至爱车也可能在游击战中伤痕累累,划算么?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这句话放在哪都同样适用。

管理企业,前面偷懒,后面免不了要讨麻烦。你的合同模版本身就是复制粘贴的,总不能在修改这一块继续偷懒吧。



【本期作者简介】

何菲,法学硕士,中共党员,中共北京金台(武汉)律所党支部副书记,武汉律协信息化建设与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法律博主,金汉联盟“优秀律师”。联系方式:1887227951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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