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业主能否仅以物业 没有把小区扫干净 或者没有定期剪除花园里的杂草 作为拒交物业费用的理由? 答案是: 不能!需要正当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 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情况下,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 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情况下,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业主有权拒交; 在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下,业主可拒交; 若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费用有权拒交。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如果买了房却未入住,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所以,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了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议中的条款,且业主事实上已经接受了物业公司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就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向物业公司缴费。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