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案例
王某无视法院判决,私自将已判给赵先生的房屋出售,致使判决无法执行。今日上午丰台检察院通报称,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2007年,王某的父母在王某表哥李先生的介绍下以40万元的价格将一套回迁安置房出售给了赵先生。由于当时房本没有下来,就没有办理过户。
2011年,王某才知道母亲将房子卖了。那时村里通知拆迁的村民将对应的回迁安置房填写上房主的名字。于是王某就来到村里将那套回迁安置房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后来得知房本办理完的赵先生来找王某的母亲做变更手续,才发现房主变成了王某,而王某又不同意将房子卖给赵先生。
2013年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王某将房屋所有人的姓名改成其母亲,然后将房屋过户给赵先生。
此时王某已经拿到了写有自己名字的房本,又不想把房子给赵先生,便私自将房屋以15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当法院要求王某服从法院的判决并配合执行法院的裁定时,发现王某已将房屋卖掉,致使法院也强制执行不了。
北京专业房产律师赵律师介绍:本案的房屋买卖纠纷,在诉讼进行过程中,最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防止房屋产权发生变动,致使生效的判决得不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