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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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私自借给亲戚的钱,离婚时另一方能不能追偿

发布者:刘庆庆律师|时间:2019年08月16日|分类:婚姻家庭 |792人看过

一方私自借给亲戚的钱,离婚时另一方能不能追偿,可以先确定该笔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继承、受赠的财产;

3、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取得的债权;

6、其他合法所得。

并且,以上的财产取得不限于双方,还包括配偶一方的。

不过,虽然一方取得债权也可以归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仅限于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借,如果出借给亲戚的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话,那么离婚时另一方应该无权行使追偿权。

因此,如果一方私自借给亲戚的钱,属于一方婚前的财产,那么因此取得的债权,另一方其实无权追偿。不过如果出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方私自出借属于擅自处分行为,离婚时只要能够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的,那么即可以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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