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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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涉外法律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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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中,能否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

发布者:刘庆庆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0日|分类:合同纠纷 |4258人看过

民商事案件中,关于律师费是否支持的问题,司法实务中争议很大那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能否要求对方承担律师费?如何能够让对方承担律师费呢?


首先,根据本律师先前承办过的合同纠纷案件及现行司法实践,本律师认为,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律师费的承担作出了具体的约定,只要该合同合法有效,就应当根据《合同法》“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违约方主张律师费。

 

那么,如何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呢?

  1)对于签约双方较为公平的约定条款,可以参考如下内容:

本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由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翻译费、评估费、调查费、商检费、鉴定费、公证认证费等相关合理支出费用

(2)如合约中一方(如“甲方”)居于强势地位、对于条款内容享有决定权,那么该方可以这样约定:

司法管辖:本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费:可将律师费的约定单独置于乙方违约责任条款之后,如“乙方如违反前述约定的,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损失、退还甲方费用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翻译费、评估费、调查费、商检费、鉴定费、公证认证费等相关合理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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