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的那些事,张律师怎么解决
案情简介:
原告於某某与被告成某某2012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13年5月17日登记结婚,同年11月27日生育一子,名成某某,在读幼儿园。原被告婚前感情尚可,婚后两人基本上分居两地生活,2016年7月份原告到被告的工作地上海工作生活,期间双方为家庭琐事争吵不断。自2017年下半年至今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2019年1月份原被告多次协商离婚,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消失殆尽,故具状法院,恳请法院公正裁决。
代理工作及结果:
原告於某某委托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代理,2019年1月21日接受委托之后,张律师多次去上海查找证据。嘉定区政务中心查找本案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信息资料,上海市公安局涉案当事人吸毒的证据资料,并为当事人整理本案有利的书面证据,本案立案之后,开庭之前,张律师收集齐全所有为当事人整备的证据资料。法院经过两次开庭,三次调解,最终将当事人的婚姻调解离婚,小孩抚养权做了明确约定,房产做了详细分割处理。原被告婚姻问题一次性得到解决。
律师意见:
婚姻自由,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
诉讼离婚是解决问题的一种办法,但是作为代理人为当事人所想,解当事人所忧,最终解决问题才是根本,诉讼是策略也是途径。 代理人代理本案,尽代理人所能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解决矛盾。因为吸毒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所以关键的证据一定要收集到位,为本案一次性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起到关键的作用。代理本案中,张律师尽心尽职,不分昼夜,体现了二十多年来一位法律工作人员的素养。
附:(2019)苏0623民初3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