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淮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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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按轻重程度是如何分类的?

发布者:吕淮波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15987人看过

问:道路交通事故按轻重程度是如何分类的?

答:根据公安部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 1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 1 至 2 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1000 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 200 元的事故。

( 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 1 至 2 人,或者轻伤 3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 3 万元的事故。

( 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1 至 2 人,或者重伤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 3 万元以上不足 6 万元的事故。

( 4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 3 人以上,或者重伤 11 人以上或者死亡 1 人、同时重伤 8 人以上,或者死亡 2 人,同时重伤 5 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 6 万元以上的事故

(本文为2010年11月26日吕淮波律师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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