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淮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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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承包时的责任主体确定问题

发布者:吕淮波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15637人看过

车辆所有人将其所有的车辆承包给他人使用,收取承包费的行为,是车辆所有人将自己对车辆的直接支配权交给他人的表现。但是,车辆所有人仍有权决定是否收回承包权,故其仍是车辆的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承包人发生事故致人损害,车辆所有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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