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彩礼是否属于赠与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1年08月17日|分类:婚姻家庭 |352人看过


在通常的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中,尤其是农村地区的案件,彩礼的问题往往是当事人案件的争议焦点。如何妥善处理好彩礼的问题,往往是和平化解矛盾的关键。同时,在处理彩礼问题时,首先要知道彩礼的定性。

彩礼应当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理由如下:

(一)结婚是约定的彩礼跟一般的礼节性赠与不同。

根据现实的生活情况,彩礼一般都是由男方的父母给付的。根据习惯,彩礼的给付一般是在订立婚姻的前后,所以给付方是为了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已经非常明确。如果不是为了缔结婚姻的目的,男方怎么会赠与如此数额巨大的财物。所以,一旦任意一方解决婚姻关系,发生财务纠纷,就不能简单地将其作为赠与行为处理。

(二)民法的规定可以将缔结婚姻作为赠与彩礼的附加条件

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未来的某个事件的发生作为条件用以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发生效力或者消灭。同样的,当事人自愿赠与彩礼的行为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这样的设定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赠与彩礼的行为是合法合理有效的。那么这里的附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婚姻是否成功缔结,这就直接影响到赠与行为的生效或者失效。

所以彩礼在《民法典》中是属于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明确彩礼的定性,这对处理婚姻纠纷有很大的作用。彩礼在中国的婚姻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在缔结婚姻的过程中,要谨慎考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