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伤导致的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而言,其具体归属引起了部分人的重视,对于该笔款项的属性,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许多争议。近日,武汉著名婚姻家庭律师、劳动法律师对一起有关案例作出了解析。
赵某与方某为夫妻关系,二人育有一子,几年后二人协议离婚,协议约定赵某净身出户,夫妻共同财产归方某所有,儿子由方某抚养,赵某应承担的抚养费通过其放弃的夫妻共同财产从中抵消。一段时间后,赵某在工作途中因工死亡,社保支付一次性伤亡补助金80万元,对于该补助金的分配问题,赵某的亲属产生争议,并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赵某去世后取得的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为对死者亲属的物质补偿,该补助金不属于赵某的遗产,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但分割时应考虑到当事人的亲属之间的亲密关系和一拉成都进行分配。本案中,赵某并没有再婚,其近亲属只包含父母和儿子。赵某虽然通过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抵清了抚养费,但该约定不妨碍其子可提出的合理要求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考虑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因素,在对一次性补助金进行分配时,可酌情多分。综合本案案情,法院判决赵某父母各分得34%,赵某之子分得32%。
对于一次性伤亡补助金,其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物质补偿,不属于赵某的遗产,因此,在分配时应当根据其实际亲戚关系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