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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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恋爱期间购房分手后房子怎么分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1年07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470人看过


 

年轻人在恋爱期间购房的情况非常普遍,有时男方为了表达爱慕,男方出资购房将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有时男女双方恋爱多年,为了结婚,共同出资购买婚房;然而,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却是骨感的,很多情侣不仅没有笑着走进婚姻殿堂,反而因爱生恨,形同陌路,最终面临分手分房的尴尬局面。

那么男女恋爱期间购房,后来分手了,共同买的房子怎么分?

法官要看双方是否有明确共同购房的意愿?首先要明确双方是否有共同购房的意愿,这个是案件审理的基础。如果只是男方单方购房,那就是男方的财产,与女方没有任何关系。

其次就是共同购买的房屋是否办理了房产证?如果没有办理房产证,一般根据双方的实际出资款来确定房屋的分割比例。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办理系争房屋的产权过户,没有法院的判决书,开发商也只有配合过户到男女双方两人名下,无权擅自将系争房屋的产权直接过户至男方的名下;但是如果法院判决系争房屋归男方所有,并由男方给予女方一定折价款,则开发商要尊重法院判决,将房产直接过户给男方。

如果办过了房产证,并且约定了按份共有,就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就行了。如果男方出钱,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要看是否有赠与协议或者共同买房的协议。由于同居期间还不是夫妻,房屋一般不会自动认为是共同共有,除非书面协议特别约定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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