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彭某与万某因为夫妻感情破裂因此想要离婚,5年前彭某与万某生了一个小孩儿,随即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了小孩儿的名下,今天彭某与万某离婚对此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所纠纷,于是彭某找到了武汉离婚纠纷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
那么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种观点认为,如果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就意味着房屋赠与给了子女,离婚时夫妻双方无权分割。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查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一概认为这是子女个人财产。
目前,司法实践倾向于后一种观点。原因在于,婚姻中的双方可能会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而赠与关系的成立,必须要有赠与人无偿赠与并且受赠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曾经有过赠与的合意或者意思表示,那么倾向于会认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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