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的汪某,和男方是自由恋爱四年结婚,现在结婚五年左右,有一个四岁多的男孩。汪某与男方一直都是异地,而且男方基本一年也才回来一次,长久的这种分居导致两人现在关系很僵。孩子本来一直是汪某在娘家带着,男方会支付抚养费,男方月平工资也有一万多,但是没有固定的收入,去年的时候男方把孩子接到自己老家让自己的父亲抚养,并且一直不让汪某探望,甚至威胁汪某去探望的话就找当地的人打死汪某。男方老家在河南,家里条件不怎么好,母亲患有精神病眼睛不好,行动不便,父亲爱喝酒说话比较蛮横粗鲁,家里住的条件也很差。基本从孩子被接走后,男方就直接将孩子的抚养费给自己的父母了,汪某也联系不上男方。之前双方有谈过离婚的事情,男方要求汪某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净身出户才同意离婚,汪某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由于男方的收入不固定那么应该争取多少的抚养费呢?
一般情况下一个孩子抚养费是工资的20%到30%,但是前提是有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有收入但不固定,一般是按照平均工资来算或者根据行业的标准来算,如果是没有收入的话,会根据当地的消费性支出来来算,以武汉为例,如果是蔡甸区等比较不发达的一般是500块钱,如果是江汉区等发达的区,一般是800到1000。离婚协议中约定不支付抚养费是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一般不支付抚养费可能在其他方面进行了权利让渡,可能是会作为一个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或者影响到了财产的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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