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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保护、意思自治与夫妻债务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8日|分类:债权债务 |386人看过


婚姻保护、意思自治与夫妻债务

 

以上分析仅针对夫妻财产,夫妻财产和夫妻债务存在明显差异,不可简单诉诸积极财产、消极财产之类的概念,将夫妻财产的规则一体套用于夫妻债务。

 

(一)婚姻保护:夫妻财产法特有的夫妻内部债务

 

婚姻保护不仅是夫妻财产法的主导思想,亦决定夫妻内部债务之主要构造。外部债务的内部承担主要涉及如下规则:

 

(二)婚姻保护与意思自治:夫妻债务之内外归属

 

若夫妻对内部债务另有约定,自应予以尊重,但基于合同相对性,夫妻关于内部债务之特别约定仅约束夫妻,不影响第三人利益。唯需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向第三人负担债务,所对应的财产法上之内部责任承担,并不等于婚姻法上之外部债务的内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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