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员工对此进行抗议是正确的。
理由如下:
根据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单单包括作业时间,还包括准备工作时间、结束工作时间以及法定非劳动消耗时间(如劳动者自然需要中断时间、工艺需要中断时间、停活待工时间、女职工哺乳婴儿时间等),因此,作为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一部分,结合行为本身的特殊性,上厕所的时间没有必要也无法从劳动者工作时间中单列出来进行规制。因此我认为员工对此进行抗议是合理的。
当然,若无正当理由,员工上厕所次数明显过频的、时间过长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行为原则上应当得到禁止,但具体细则仍有待讨论。
【本文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