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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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引发的酒店住宿消费纠纷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9年03月12日|分类:银行 |446人看过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持卡人没有作预授权完成酒店向银行申请扣款被拒

  一位顾客持信用卡在酒店住宿消费,次日没有退房即未完成预授权就离开了,酒店向银行申请扣款,银行以商户与持卡人说法不一为由拒绝扣款。

  酒店:顾客没有结账

  据酒店财务部朱经理介绍,去年8月一位姓董的消费者持某行信用卡办理了住房手续。按照正常程序,酒店前台为其作了预授权申请,得到了消费者签名确认,并留有身份证号等详细资料。次日该消费者未到前台办理退房手续自行离开,本应该支付的700多元没有着落。由于深圳星级酒店对持信用卡用户住宿消费均采用预授权形式,即由银行托收,但预授权并非实际消费,要是消费者没有作预授权完成,预授权申请的金额并不能打入商户的账户。

  银行:双方说法不一

  该银行的上海信用卡中心取得了联系,发卡中心小姐表示,对于此项追款,银行从该持卡人处了解的情况与酒店反映不一致,持卡人称他是请朋友到该酒店入住,离开时他去结账,本应该作预授权完成,但酒店工作人员出了差错,误将预授权完成操作成预授权申请。持卡人认为是酒店操作有误给他增添了麻烦,他要亲自与酒店处理此事。

  发卡中心小姐表示鉴于双方说法有别,且持卡人说要自行解决,银行认为尽到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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