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系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的收益能否分割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存款利息等孳息、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生产经营收益则相反。一般而言,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之前,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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