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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委托别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5日|分类:合同纠纷 |414人看过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代理人经过授权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方式分为两种,即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首先,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同意将合同解除的行为。

它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解除行为也不是解除权的行使。

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了。

其次,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或各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法》中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事由,如果当事人将法定解除事由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出来,此时原来本为法定的解除事由则成为了约定解除权的解除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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