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一)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二)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三)预租的商品房。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您在转租时,要注意以下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
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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