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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拍丈夫出轨照片,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3日|分类:婚姻家庭 |549人看过

女子偷拍丈夫出轨照片

李某(女)与汪某自由恋爱结婚,结婚后,感情还算不错。随着汪某生意的做大,夫妻之间沟通较少,夫妻感情也越来越淡,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致感情进一步恶化。李某向法院提出离婚,并提出汪某有出轨的行为,并出示了一组照片证明。李某称该组照片是一次李某外出时,汪某带一女回家被李某撞破,拍照取证所得。

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对于本案照片能否作为定案的依据,存在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第二种观点认为,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涉及到当事人隐私权的证据效力问题,对于是否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官发挥自由裁量权,从取证主体、手段等多个方面分析。本案中李某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且取得证据后用合法手段维权,应该认定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照片属于民事证据分类中的“视听资料”。如果视听资料来源是合法的,那么它就可以作为证据,如果它来源本身就不合法,那么就会不被采信。

所谓来源合法,在偷拍证据时,主要看两个方面:

第一,是不是使用的是普通的照相设备,如照相机、DV等。如果拍摄时使用了专业的间谍设备如针孔摄像头、X光照相机等,则被认为是不合法的。甚至这种行为会被认为涉嫌构成了犯罪。

第二,照相地点是否在私密的场所。如果你在广场、大街上照相是没有问题的,甚至在小区里也是可以的。但如果你在卧室里偷偷拍,则肯定是违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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