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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追尾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7年12月08日|分类:交通事故 |636人看过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可以划分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双方同等责任。具体到汽车追尾事故责任来说,车主承担的一般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者次要责任这三种。其责任划分是依据汽车追尾事故当事人的过错以及事故车辆损失情况来判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这方面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前车承担全部责任

  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二、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2、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三、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1、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2、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3、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

  因此,在遇到汽车追尾事故时候,车主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号入座,对自己的事故责任划分做事先的了解,以便为后面的车损保险理赔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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