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方式
1、离婚的方式不变,还是只有两种,即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
2、如果是起诉离婚,那么离婚判决或调解书生效后,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如果是通过起诉方式离婚,需要用到离婚的判项或调解项,又不想直接使用文书而泄露太多信息,可以考虑开离婚证明。
3、离婚之后不代表夫妻之间就毫无关系,生父母依然有抚养子女的义务,生活困难的一方依然有请求对方给予帮助的权利。
二、关于协议离婚
1、协议离婚中增加了一个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需先冷静30天,这个不是我国的创新举措,但在国内却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虽然反对的浪潮不小,但这个制度还是被民法典确定下来。既是如此,那也只能接受,不想等或者等的变数太大的就去起诉离婚吧。
2、过了30天后,需要在期满30日内双方到场去申请离婚证。
协议离婚强调自愿+亲自到场办理,即便过了离婚冷静期无人异议,在申领离婚证之前依然有反悔余地。对于急于离婚的人,值得关注。
三、关于起诉离婚
1、判决准予离婚的核心依然在于确认是否感情确已破裂;
2、以往常说的第一次不判离,过六个月再次起诉,通常会判离,这次民法典做了修正,中间需要分居达一年。当然,民法典并没有用到几次的用语。
这个变化既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在于标准清晰了,只要符合分居满一年的条件,不用再因无法定离婚理由而面临诉第三次、第四次的风险,坏处则在于中间的时间拉长了,有的可能等半年就能拿到离婚判决,民法典生效后就不得不延长等待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