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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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何规定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4日|分类:婚姻家庭 |180人看过

我们先来看同居期间的财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1)一般共有和夫妻的共同共有不同,一般共有就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按出资比例共有。

 

一般人同居生活,收入还是各自独立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比如各自在一家公司里上班各自领取的薪水,工资收入是典型的各自归各自所有。

 

然后,双方用自己的工资收入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房子,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除非有特别约定,都是按照出资比例享有份额,属于同居期间的按份共有状态。

 

然而这里面最大的风险就在于,一旦到了法庭上,你主张这套房子是你们共同购买属于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可对方偏偏抵赖不承认存在同居关系,房子登记在他的名下啊,他想否认同居关系独吞这套房子。

 

所以这个时候,作为主张这套房子属于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一方,我们就承担了举证责任来证明存在同居关系,而且房子是同居期间一起购买的事实。

 

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风险和纠纷,建议女性朋友们在同居状态下,留下相应的同居证据,比如一起生活的照片视频、邻居的证言,对于共同购置的财产要保留原始的购买单据、转账记录等证据材料。双方各自受赠和继承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通过以上的梳理,我个人认为如果同居只是短期的选择,为结婚探路,或者小两口忍不住就想在领结婚证之前腻在一起住在一起的,不建议有过多的财产交集。

 

如果同居是一种长期选择,就觉得那一纸结婚证是形式而已,俩人在一起开心就好,不需要结婚证也可以生活得很开心,这个时候一旦涉及共同生产经营,共同购置房屋车辆时最好有书面约定,约定好这些共同财产如何分配和所有的问题。

 

由于同居关系期间,双方的关系密切,财产也有可能发生混同,关系破灭后难免引发一些财产纠纷,而事实却难以查清,给法院办案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法院根据掌握的证据所作出的判断可能与事实有较大的出入,所以当事人一定要认识到,我国的婚姻法在同居关系的处理上,还没有详尽完善的立法,不像保护婚姻关系一样,同居关系存在着财产上的风险因素,请大家留心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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