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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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一方借款未用于家庭开支的,另一方可举证不承担还款责任,由借款方全额承担!

发布者:王保卫律师 时间:2022年06月21日 1200人看过 举报

2022-06-21

律师观点分析

石某借款10万元,石某分2次拿给高某,分别出具了借条。但到了约定还款时间,对方迟迟推脱还款,石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委托了本律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高某及其妻子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在调查中发现高某及其妻子已在约定还款期之前离婚,且其妻子辩称对其借款并不知情,也未用于家庭开支。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石某主张高向其借款,提交了高出具的借条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凭据,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双方约定的借款利率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现石某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按年息24%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止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予以支持。石某另主张高某妻子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就此从法律依据来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所形成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本案中,其爱人提供的录音证据可以证明,该借款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该笔债务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所以不应对高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因此判定要求归还石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

王保卫律师(电话微信同号:13770336649 唯一认证电话,办公电话,官方电话),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系,从事律师行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120111026263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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