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年人成功维权
曾经有一位接近七十岁的老年人,急急忙忙找到我,希望我可以代理他和子女打房产继承的诉讼。原来这位老人的妻子在两年前去世,由于子女都在忙自己的生活,常常将老人给冷落到了一边。所以老年人决定找个老伴再婚。
但是就在老人再婚后的第二个月,老人意外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原来是老人的一对子女将老人告到了法院,要求继承属于其母亲的房产份额。这个案子很简单,子女是出于对财产的担心要求分割母亲的遗产份额,而且其要求是符合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的,所以作为被告的代理人,若想打赢几乎没有胜诉率的案子是非常艰难的。我认真分析了案情后,决定从被告是一名近七十岁的老人作为突破口,以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对老年人房产的相关规定作为维权的依据,最后成功地说服了主审法官,说服了被告的儿女选择了撤诉的方式结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姜丽琴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