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一旦产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提起仲裁和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此外,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向纠纷所在地的房屋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如,在北京的承租人还可以向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