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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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别重婚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行为?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975人看过

重婚是双方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的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与有配偶者通奸者不属于同居之列。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指双方虽然共同生活,但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缺乏长久共同生活目的,或长或短的临时性公开同居,所以不同于事实上的重婚。

重婚是刑事犯罪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而姘居则是一般违法行为,通常只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姘居虽不属于重婚行为,但从本质上讲也是违背一夫一妻原则的。它们妨害、破坏了他人的婚姻和家庭,成为社会中的不安定因素,极易造成婚姻家庭纠纷,甚至酿成恶性案件,因此,不仅与社会道德相违背,也为《婚姻法》所禁止,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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