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盛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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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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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公正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不能反悔?

发布者:张盛林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1053人看过

离婚协议书一旦经过公证,那么它的合法性、真实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进过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案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进行一次,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进行公正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更改由人民法院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是对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公正的形式去确认下来,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建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书写务必谨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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