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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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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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可以进行更名转贷吗?

发布者:王颖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4日|分类:抵押担保 |1072人看过

贷款买房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既能缓解经济压力,又可以解决生活之需,但是之后在贷款期限内如果想要将房屋进行出售,是否可以?下面我们来进行分析:

如果想卖掉贷款所购房屋,但因贷款没还完拿不到房产证卖不了时,您可与买家共同到银行办理“贷转贷”业务,把您名下的贷款转到已向您交付了首付款的买家名下。

  办理住房贷款的转贷业务的过程是:提出申请、房产评估、银行审批、签署合同、注销原抵押、交易过户、抵押备案、发放贷款。

  如果房产抵押尚没有办理,则首先要和开发商(担保人)进行协商,由开发商为受让方提供新担保,同时要和贷款银行协商,否则开发商将免除担保责任,而贷款银行也会因此而拒绝为其转贷。因为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不动产抵押一定办理抵押登记,而购房人一般购买的都为期房,在办理购房与贷款时,尚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其抵押登记,因此个人购房贷款一般都采取“阶段性担保加抵押贷款”形式,即在抵押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前,由开发商为贷款人(购房人)提供其担保,待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后,开发商担保终止,购房人以所购房产作为其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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