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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者:蔡教雾律师|时间:2020年08月08日|分类:新闻侵权 |3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江西省上犹县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6)赣0724民初990号 原告:A,男,1971年4月25日生,汉族,住上犹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A,上犹县方圆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A,男,1966年8月29日生,汉族,住上犹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A,江西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原告A诉被告B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A的委托诉讼代理人B、被告C的委托诉讼代理人D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A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B返还学费15000元,赔偿损失3000元,二项合计18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A承担,在诉讼过程中,原告A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请求判令学费15000元从2015年2月1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5‰支付利息,事实与理由:2015年2月13日,原告A从外地务工回到家中过年,遂到被告A处咨询考取驾驶证事宜,被告A根据原告B时间紧促的现状,向原告A许诺:在近期安排原告A参加场地培训及科目考试,便可以直接领取驾驶证,并告知原告A该方式取得驾驶证需交纳15000元,原告A考虑到普通正常的培训时间以及费用后,认为相对划算,便向被告A交纳了15000元的学费,并由被告A向原告B出具了收据一份,但交纳费用后,被告A并没有通知原告B参与培训,原告A主动联系被告B后,被告A告知原告B需要排队等待,原告A遂返回广东上班,直到2015年下半年,被告A仍未安排原告B参加培训,原告A向被告B询问后,被告A向原告B承诺若近期没有安排培训,退还原告A学费,此后,原告A多次向被告B询问培训事宜,被告A通过短信承诺退费给原告B,2015年底、2016年初,原告A去被告B家中向被告B当面催收,被告A虽再次承诺退还学费,但至今,被告A均未向原告B退还学费,原告A遂至法院要求处理, 被告A辩称,被告A承认收取了原告B的15000元学费,但该15000元中包括培训费、食宿费、往返考试中心的交通费用等,原告A可以在被告B处学习到直到考取驾照为止,原告A一直未前来被告B处学习,原告A未考取驾照并不是由被告B造成的,被告A同意调解返还原告B13000元,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5年2月13日,原告A与被告B商定,原告A为了考取驾驶资格证而在被告B处报名接受驾驶技能培训,原告A向被告B交纳了学费15000元,因被告A未按约定及时安排原告B参与培训,原告A遂要求被告B退还学费15000元,因多次催收无着,原告A遂于2016年9月18日诉至本院并请求判如诉请,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对原告A为接受驾驶技能培训而向被告B交纳学费15000元的事实并无争议,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教育培训合同,被告A未按约定及时安排原告B参与培训等,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A辩称原告B未主动前来学习,但是并未提供其曾通知原告A参与培训的证据,故而对于被告A的该质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原告A诉求被告B退还学费15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告A虽然主张其因催还学费及聘请代理人产生实际开支3000元,要求被告A赔偿该损失,但原告A并未就该费用是否实际产生进行举证,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原、被告双方就该事项进行过约定,故而对于原告A诉求被告B赔偿损失3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关于原告A诉求学费15000元从2015年2月1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5‰计算利息的诉讼请求,鉴于经原告A催收后,被告A仍未退还该学费,该资金被占用期间确会产生利息损失,原告A诉求按月利率5‰计算利息,符合法律规定,但原告A仅能提供其曾在2016年2月28日向被告B催收的证据,故而本院调整其利息起算点为2016年2月28日,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原告B学费15000元,并从2016年2月28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5‰计算利息,息随本清, 二、驳回原告A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125元,由原告A承担26元(已交纳),被告A承担99元,限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如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审 判 员  A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九日 代理书记员  方绍利 法院标的款账号: 户名:上犹县人民法院 开户行:上犹农商银行城区支行 标的款账号: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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