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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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帕瓦688184:部分实控人被刑事立案,涉嫌职务侵占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5年08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3次举报
2025-08-05

2025年8月4日,帕瓦股份披露,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某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司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7月14日,国泰海通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对交易所下发的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初步揭露了部分实控人占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某2025年6月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某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00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合计占用公司资金19,133.88万元;按照公司对上述供应商年度支付金额分摊,其中,2022年度占用7,403.20万元,2023年度占用8,538.62万元,2024年度占用3,192.07万元。

上述占用资金主要用于其本人消费、投资、存于本人或本人指定账户,或现金存于其本人处,上述占用资金最终流向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某。

2025年5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某出具《关于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还款承诺函》,承诺将于2025年9月30日前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款。

截至2025年7月1日,公司已收到张某归还的上述款项3,0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还款。

2025年4月30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帕瓦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公司表示,发现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披露不准确。

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及披露信息,主要涉及收入、成本、固定资产、资产减值损失、利润等报表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3月25日,浙江监管局已就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的事项,向公司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25日期间买入帕瓦股份688184,且在2025年3月26日(含)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或可尝试依法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帕瓦股份主营包括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9月19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9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
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1440120********24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