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因信披被罚之后,如今实控人获刑1年,受损股民索赔时效将满!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5年07月3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0次举报
2025-07-31
2025年7月30日,力源科技688565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收到判决书的公告。
法院判决实控人沈某中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
公司表示,实际控制人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3年6月22日,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力源科技)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力源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度,力源科技通过提前确认11个水处理项目进度的方式,涉嫌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3,838,981.52元、虚增利润总额27,072,877.8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4.71%和68.23%;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5,415,929.19元、虚增利润总额4,256,309.8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42%和34.01%;2021年三季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1,681,415.93元、虚增利润总额5,425,572.92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3.54%和27.16%。
2022年10月29日、2023年5月4日,力源科技先后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对公司相关定期报告及财务数据予以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1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28日期间买入力源科技股票(688565),并且在2022年9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预计将于2025年9月份届满!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资料显示,力源科技是一家科创板上市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上市。主营业务是从事环保水处理系统设备和氢燃料电池发动机系统的研发、设计和集成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