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实控人涉嫌违披被立案,此前公司违披被判赔偿损失,受损投资者或仍可索赔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10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次举报
2024年10月29日晚间,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青宝)披露,实际控制人李某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理由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24年8月9日晚间,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中青宝)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进行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论。
值得一提的是,中青宝早在2022年因信披问题被深圳监管局采取责令改正的措施。中青宝也因此被投资者索赔,并被法院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1)在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8日期间买入中青宝股份300052,并且在2022年1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
以及(2)在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8月9日期间买入中青宝300052,且在2024年8月1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公开资料显示,中青宝是位于深圳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网络游戏的研发、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