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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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索赔太安堂002433违披案,已获法院立案受理,其他受损股民可加入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8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次举报

近日,陆续收到法院邮寄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法院正式对投资者索赔太安堂002433违法披露系列案件进行立案。

目前,正等待法院下一步安排。其他受损股民或可加入索赔。

2023年12月28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安堂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太安堂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第一,太安堂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第二,太安堂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对太安堂处罚420万元。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19年04月1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太安堂股票002433,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建议直接来电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7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