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000663过往违披索赔提示:已有投资者胜诉,索赔时效不足4个月!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4次举报
永安林业000663过往违披索赔提示:已有投资者胜诉,索赔时效不足4个月!
近日,法院对投资索赔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永安林业赔偿投资者损失,部分高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不过,案件尚未生效,尚不清楚上市公司方是否提起上诉。
目前,预计针对永安林业过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将于8月届满,明显索赔时效已不多。
2021年8月24日,永安林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国证监会经查明,认定永安林业2016年-201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行为。
中国证监会对永安林业处罚50万元。
广州杨森律师提示,根据证券法规定,受损投资或可依法索赔,暂定:在2017年4月28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永安林业股份(000663),并在2019年4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索赔时效为三年,期满或将丧失胜诉权。
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