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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需维系,名存实亡不如各自安好

发布者:吴志成律师 时间:2025年07月10日 111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婚姻需维系,名存实亡不如各自安好

案情简介:原告许某系湖北人,在务工期间与福清一男子即被告薛某认识,认识不久后便在湖北市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一个月左右,被告即前往意大利务工,被告出国后,双方便渐渐的减少联系,直至最后都不再联系了,双方没有生育子女。自此被告出国四年多,原告实属无奈只得起诉离婚。

承办经过:原告许某联系了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的吴志成主任律师为其代理离婚纠纷一案,在详细了解了双方整个过程后,也是毫不犹豫的向法院申请立案,若是在平时还会劝下当事人冷静的再考虑下,然而本案有其特殊性,原告都在湖北老家生活,而男方婚后一个月又都在国外,两方家庭彼此又无联系,且也没有生育子女,双方实则名存实亡,就只是差一纸离婚判决书而已。

法院裁判: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律师心得:按照新的婚姻登记条例,男女双方现在办理结婚登记,不仅不需要户口本,更可以异地办理结婚登记,虽然为民提供了便捷,但奉劝年轻人,不要一时为爱情冲昏了头脑,婚后生活更多的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不是诗与远方。所以更应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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