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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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害人害已

发布者:吴志成律师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2027人看过 举报

2025-06-19

律师观点分析

非法吸引公众存款罪,害人害已

案情简介:2012年至2024年期间,被告人魏X、陈X夫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经营煤矿、做生意需要投资为由,以承诺每月支付利息1.5%,到期还本付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后因投资失败,被告人魏X陈其夫妇资金断裂未能偿还欠款本息,截至案发,直接或间接向22人吸收资金共计约2700多万,造成被害人损失约1600余万元。2024年7月魏X在火车站被抓获,次日魏X向福清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承办经过:被告人陈X到案后,其子女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了福建XX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吴XX主任(手机微信同案139XXXX8307)作为陈X的辩护人,同时律所指派另一资深律师为魏X辩护。在公安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就其相关证据材料逐一梳理,并就每一笔借款资金的来龙去脉进行核实,确认被告人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仅是出于投资需求而对外借款,另因资金被他人占用,而致使资金断裂无法向被害人兑付,其主观恶性较小,为其作罪轻辩护。

审判结果:福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陈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承办心得:在经济越发达地区,这类犯罪比例就相对较高,特别是矿场类的高投资,需要大量资金的不断涌入才能够维系,而民间对外投资需要旺盛,这正好产生了供需关系,但因为如此,律师在此还是要建议投资人借款人应审慎,这些存款都是被害人多年的积蓄,省吃俭用存下来的,盲目的相信高利,势必存在高风险。

吴志成律师,有12年执业律师工作背景,从业以来帮助人数500+,是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以及福清电视台《讲世事》常年...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20********02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离婚
福建吴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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