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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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穗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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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制报公益律师进社区上周六服务董家窑青桥社区

发布者:李春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医疗纠纷 |768人看过

8月22日上午,本报第358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如期走进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街办青桥社区普法。活动得到该社区的大力支持,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咨询,短短两小时,“公益律师”为市民读者释疑解惑20多例,涉及保险理赔、教育培训等。

汽车临牌过期仍应理赔

8月22日9时许,“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横幅在青桥社区门口拉开,吸引不少人上前咨询。

市民刘先生是青桥社区居民,上周得知公益律师要来社区免费服务的消息,他早早便来到现场。刘先生告诉公益律师,今年5月份他买了一辆车,办理了一个临时车号牌,截至有效期为7月7日。购车当月,他就购买了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限截至今年11月6日。8月份,刘先生驾车与一辆轿车追尾,被认定为担全责。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车辆临时号牌已过期,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保险公司应当免除赔偿责任。

“保险期内发生事故不理赔,这应该不合理吧?”刘先生问。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表示,临时号牌是新购车辆在未正式上户前由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通行牌证。临时号牌过期不能简单理解为无号牌,况且,你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为格式条款,保险公司应对此负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

“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是否适用,是存在争议的。”李春华表示,《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理解。因此,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应作出不利于保险公司的理解,即临时号牌过期不属于无号牌,据此,保险公司应履行赔付义务。

无办学资质教育机构应全额退款

王女士抱着宝宝来到现场咨询。半个月前,她在一家儿童俱乐部为四个月大的宝宝报名参加早教班课程,预付了5000元学费。但每次上课,宝宝就哭闹不止,无法继续课程。王女士了解到,该俱乐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于是她找到该俱乐部提出退费。但俱乐部以规定合同已注明“已上课未达到全部课程三分之一者,可退还已付费用的50%”为由,只退还了一半学费。“我想问,这合理吗?”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解答道:“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该俱乐部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不具有学前教育资质,即其不具备《合同法》第9条规定‘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应该全额退费。”

冰箱存质量问题无包装箱仍可退货

市民魏先生介绍,自己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使用时发现冰箱不制冷。家电商场的维修人员上门检测后,判定存在质量问题,因仍在7天退货期,商场同意退货。但后来维修人员认为魏先生把外包装箱扔了,所以要求他支付500元包装费才能退货。此外,对方还认定魏先生在购物时没有仔细验货,才导致买到问题产品,因此,还要求魏先生支付300元运输费。“我想了解,商场退货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呢?”

江西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欧阳承惟律师告诉魏先生:“按照‘三包’规定,在购买商品七日内可以退货。你买到问题产品,并无过错,而是商家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另外,法律并没有将必须保证外包装完好、附件需齐全等列为退货前提。因此,商家退货收费是不合理的,其应承担因销售瑕疵产品造成的退货损失。”

咨询实录

因公受伤可要求哪些赔偿?

市民王先生:我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雇佣方只支付了部分医药费,请问,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欧阳承惟律师: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雇主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抚慰金等,如果需要配置残疾辅助器具,还可以要求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花费的费用。如果雇主不愿依法支付相关赔偿费用,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受害人家庭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上班起三十日内可申请办社保

市民李先生:我应聘到一家公司上班两个多月了,用人单位还没有给我办社保,公司负责人说要等我试用期转正后才会缴纳社保。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江西英华律师事务所龚科祥律师:《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据此,公司应当自你上班之日起三十日内就为你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

房子过户后如何预防子女不赡养父母?

市民李女士:我弟弟想将父母的一套住房过户到其名下,但是父母害怕他以后不尽赡养义务,过户后不让父母住。请问,有什么预防措施?

江西省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欧阳承惟律师:父母可以采取立遗嘱方法,在去世后将房屋留给遗嘱继承人;另外,父母也可以采取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你弟弟,但是购房款可以视其赡养老人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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