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某地级市人民医院职工反映,其所在医院近期有这样一项行为:对每个办理住院的患者发放一本“便民手册”,人手一本,“便民手册”主要内容包含全院在院员工的姓名及私人手机号码(院领导除外)。这就意味着只要你在市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手续,你就可以拥有市医院全院员工的手机号码,你就可以随时随地都可以拨打全院任何一位医生手机号码(无论是中午休息时间,还是凌晨睡觉时间)。是的,医生是个特殊的职业,患者随时可能需要医师的帮助,可是医生也是普通人,除了工作,医生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休息时间,市医院某些院领导未经员工允许,擅自对所有患者公开全院员工私人信息,使员工受到很多陌生电话骚扰,严重影响我们的正常的生活。请问,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广东(深圳)穗江律师事务所李春华律师认为,院方涉嫌侵犯职工的隐私权。手机号码属于个人的私密信息,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公布。院方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也不能擅自替职工做主公布其私人的电话号码。此举也并非必要,只要公布各办公室的人员名单及座机号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