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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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僵局的预防

发布者:陈辉律师|时间:2016年05月19日|分类:公司犯罪 |519人看过

公司僵局的预防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在律师的执业过程中,一些企业主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工商局都有公司章程的模版,要求按照其行事,不能随意改动,否则就给予公司注册登记,就就让很多公司筹划的章程特别条款,不能登记在工商局的章程备案中。那么怎样来预防公司僵局的出现来,下面我们来作下简单的探讨:

一.   从公司的内部来探讨,首先从股权的架构上来看,应当防止我们在前面提到的五五型或是三一型的股权架构,如果一定在设置的话,就得加入一些特殊安排、引入第三方机制等防范措施。其次可以从股东、董事的职权上来作一些预防,一般来说,在公司成立之初,都比较好的达成一致意见,作出一些有利于小股东的事先安排,比哪总经理,董事的任命权,利润分配权,董事会的人数及单双数议事机制,以及限制董事长等程序上的安排设置。再次可以从公司章程中表决权上面来进行僵局出现的设置,这也是预防公司僵局出现最核心的内容。一般来说有累积投票制度、表决回避制度、以及退股与公司解散制度,当然这当中也得保护股东的财产权,必须得有详细公平的估价及评估制度来配套作为股东退出的保障。最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设置章程没有顺利的通过工商局的备案,那只有通过股东协议来替代相关的章程设置特别条款来预防公司僵局的出现。

二.   可以通过公司内部一些特别的设置来作一些预防,可以引进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对一此特别的事项作出一些优先的安排,比如人事任命权,董事会议的提议权,公开收集投票权,以及独立发表意见权,例如公司相关事项事先的个人意见,更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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